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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板电视刚过三包免费维修期就出质量问题,手机黑屏、死机……8月20日,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发布近期投诉分析,其中有关家用电子电器类产品的投诉明显增多,主要表现为消费者购买的手机多次出现黑屏、死机、自动关机,平板电视三包免费维修期刚过就产生质量问题。
新手机反反复复修3次
投诉:市民连女士购买了一部品牌手机,3个月后就开始经常出现黑屏、死机,维修3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。商家仅愿维修而不愿履行“三包”规定为连女士退换机。经省消协调解,商家才为连女士换了一部手机。
点评:根据《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,手机在“三包”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,商家应该为消费者换机。但部分商家不积极履行法定责任,仅以维修来糊弄消费者,以规避换机义务。有的商家甚至不告知消费者有7天的退机时间,或者故意拖延消费者超出7天,这样即使消费者购买的手机有质量问题,也只能换机或者维修,错失了维权的最佳时机。
品牌电视每20个月修一次
投诉:消费者王明(化名)购买了一台42英寸品牌液晶电视,刚过“三包”期3个月,电视屏幕就出现了问题。经售后检查需要换屏,而一次换屏费用就高达8000元,几乎占电视购买费用的80%,消费者根本无法接受,但不更换屏幕,电视又不能使用,让消费者陷入两难之中。另有消费者反映,购买的该品牌液晶电视5年中维修了3次,平均下来,几乎是每20个月就要修一次。每次花费1000多元,三年中的维修费用去了3000多元。
点评:很多消费者因为相信品牌的质量和服务才购买产品,但高额的维修支出和享受的服务不成比例。近万元的液晶电视,屏幕三包期刚过就产生质量问题,换屏费用达到8000元。同时,维修成本高昂且没有统一标准,一些主要部件的维修或更换的成本甚至接近一台新机的价格,让消费者无法承受。目前,家电维修服务质量不高,导致电视反复维修。省消协建议厂家对昂贵的电子产品要适当延长“三包”期限,同时售后服务一定要保障。 |